十余年来,我们都是在最基层、最一线的岗位上工作,干的活又脏又累不说。就说在劳动报酬方面,我们和他们长期合同工干同样的工作,但是工资待遇差别极大。我的工资递增情况从2001年220元、260元、300元、450元、800元到2011年1100元。正式员工同样的岗位,月工资是在2001年就是1500元左右(不包括奖金、公积金、福利和其它)。从上可以看出,我现在的工资还没有在册职工十年前拿的工资高呢!在册职工平常的年收入比我们的年收入高出好几倍,平时的劳保、逢年过节的福利我们只能另一半或者三分之一,就连今年年底的体检在册职工的费用300元,在开封市级医院体检,而我们在县级医院体检,费用是150元。公平、合情、合理、合法的现象在那里???和谐社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们就是这样受到平等待遇的吗???更让人义愤填膺、不可理解的是从2006年~2008年三年,烟草公司打着规范管理的幌子,在事先没有告知的情况下,突然把我们变成了一个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的劳务派遣工了,让我们和人力资源中心签订了劳务协议,当时我们不签,兰考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的某一党组成员在会上就说了,谁不签就不让谁在烟草公司干了,为了...[查看全文]
在我们年轻的时候我们进入该县烟草局,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干的都是一线工作,工资待遇天地之差,我们从没抱怨过,一干就是10年甚至10几年的都有。而就在今年2011年12月25号该县给我们下发了《合同到期通知书》,并让我们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名,说我们和开封市烟草公司兰考县烟草分公司签订的合同到期了,让我们12月27号到兰考县烟草分公司综合办签解聘合同书,将不在和我们续签合同。我们坚决不同意烟草公司这样的草率决定,没有给我合情、合理、合法的圆满解释,仅仅一句话合同到期,卷行李走人,我们是绝不答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