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

开封市烟草公司兰考县分公司

说说看 在 2012-11-11 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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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余年来,我们都是在最基层、最一线的岗位上工作,干的活又脏又累不说。就说在劳动报酬方面,我们和他们长期合同工干同样的工作,但是工资待遇差别极大。我的工资递增情况从2001年220元、260元、300元、450元、800元到2011年1100元。正式员工同样的岗位,月工资是在2001年就是1500元左右(不包括奖金、公积金、福利和其它)。从上可以看出,我现在的工资还没有在册职工十年前拿的工资高呢!在册职工平常的年收入比我们的年收入高出好几倍,平时的劳保、逢年过节的福利我们只能另一半或者三分之一,就连今年年底的体检在册职工的费用300元,在开封市级医院体检,而我们在县级医院体检,费用是150元。公平、合情、合理、合法的现象在那里???和谐社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们就是这样受到平等待遇的吗???更让人义愤填膺、不可理解的是从2006年~2008年三年,烟草公司打着规范管理的幌子,在事先没有告知的情况下,突然把我们变成了一个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的劳务派遣工了,让我们和人力资源中心签订了劳务协议,当时我们不签,兰考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的某一党组成员在会上就说了,谁不签就不让谁在烟草公司干了,为了那养家糊口的几百块钱,我们在威逼下违心的签字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而在这三年中,我们的工资和在册职工的工资差好几倍,劳保、福利就更不用说啦。2008年底合同到期,开封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兰考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又和我签了三年合同,到2011年12月25日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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