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烟消费税调整后,首份以税控烟成绩单发布:吞云吐雾的乌市烟民6月多贡献卷烟消费税2000多万元。 记者从乌市国税局获悉,5月10日起,卷烟批发环节消费税税率由5%提高至11%,并在批发环节加征0.005元/支的从量消费税。从6月份首个整月税款征收期看,2015年6月征收消费税4404.0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收2416.33万元,增长121.56%。其中,因卷烟消费税率提高6个百分点,新增消费税2189.47万元;而每1万支烟批发环节多缴纳50元加征的从量税,新增消费税390.06万元。...[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