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集中整治行动是“齐鲁之盾”专项行动第二阶段,治理的主要对象是社会市场(即非许可市场)。山东省局制定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全省社会市场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召开动员部署会,对集中整治行动进行了统一安排。各单位按照省局要求,对重点整治对象进行调查摸底,制定了详细的行动方案和工作排档表,保障了集中整治行动顺利开展。
行动期间,各单位主动争取党委政府的领导支持,协调配合公安、工商、交通、邮政、铁路、通信等部门,对6870个物流货运站、1123个邮政快递中心、198个长途汽车站,及火车站、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宾馆酒店、名烟名酒店、旅游景区等场所进行了集中检查,对互联网涉烟案件信息线索进行了广泛搜集,严厉打击非法运输、寄递、携带烟草专卖品行为、无证经营行为和利用互联网非法经营卷烟行为,有力净化了卷烟市场经营环境。全省共查获非法卷烟1547万支,案值670万元;抓获涉案人员89人,拘留53人。其中,青岛、淄博、潍坊、泰安、德州、菏泽等市局查获了一批涉烟重大案件。为确保集中整治工作落到实处,省局组成3个检查组,对有关地市进行了检查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