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双方围绕卷烟零售、市场营销、物流配送等相关环节的烟草广告以及对新广告法烟草广告条款的解读,进行了深入交流。
市工商局表示,北京烟草对广告工作高度重视,相关工作比较到位,双方应继续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定期开展沟通交流。目前,新广告法已经正式施行,社会关注度极高,希望北京烟草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新广告法的相关规定,但鉴于国家工商总局贯彻执行新广告法的相关配套规定尚未出台,对公共场所、大众传播媒介等概念的界定还存在模糊认识,市工商局将积极与市政府、工商总局进行沟通,促进国家工商总局相关配套文件尽早出台。
北京市局(公司)有关领导感谢市工商局长期以来给予北京烟草的支持,希望双方进一步完善定期沟通机制,合作开展北京烟草系统贯彻落实新广告法的相关培训工作。他表示,北京烟草将积极贯彻落实新广告法,严格规范、注重自律,依法从严规范自身生产经营行为,努力预防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