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做货车运输生意的黄某罗为赚快钱,在无运输卷烟证的情况下非法帮刘某平等人运输走私卷烟。2014年8月,公安机关根据线索,将正在装运走私卷烟的刘某平等人抓获,黄某罗逃脱。2015年8月6日,在逃一年的黄某罗被抓获归案。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其批准逮捕。
2014年8月12日,公安机关根据南宁市烟草专卖局线索,在南宁市江南区江西镇一自建平房前将正在装运走私卷烟的犯罪嫌疑人刘某和(已判决)当场抓获,在现场的犯罪嫌疑人刘某安(在逃)、刘某生(已判决)、刘某平(已判决)、黄某罗凭借复杂地形逃脱。公安机关在现场及刘某安租用的仓库内缴获硬盒紫云烟13850条、“ESSE”(爱喜牌)走私卷烟1542条、南洋红双喜1条。经南宁市烟草专卖局对现场查扣的卷烟鉴定、估价,涉案价值为1457409.24元。
经调查,从2014年7月开始,犯罪嫌疑人刘某安为谋取非法利益纠集兄弟刘某和、刘某平、刘某生、黄某罗等人从事非法倒卖走私卷烟犯罪活动,并在南宁市金桥茶城中租赁仓库用于存放走私卷烟。该犯罪团伙以刘某安为首,由刘某安负责联系走私卷烟的进货和销售渠道,刘某和等四人负责打包、运输和发货,将走私卷烟通过南宁市某航空货运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发往全国各地。
2014年8月12日,黄某罗在明知道刘某安从事非法经营卷烟且没有烟草准运手续的情况下,仍然负责从事走私卷烟的运输工作,驾驶车牌为桂APH555的货车到江西镇一自建平方内装运走私卷烟,在准备将装满走私卷烟的货车运输发货时被公安机关现场查处,黄某罗弃车逃窜并藏匿,直到2015年8月6日在崇左市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