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各党支部(总支)、各部门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开展党风党纪、作风建设专门教育,切实履行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落实严禁公款购买赠送或收受月饼、土特产、烟酒、茶叶等各种节礼;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礼品卡、代金券;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借职务影响,大操大办“升学宴”、“谢师宴”、“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铺张浪费等“十个严禁”要求,切实做到令行禁止,不打折扣,不搞变通。
《通知》强调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节日期间纠正“四风”问题的专项监督检查,有针对性地开展明察暗访、集中检查和重点抽查,严防各类“四风”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