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底,岑溪市公安局接到岑溪市烟草专卖局的移送案件线索:2月份以来,在岑溪市街面有大量无注册商标的散装卷烟烟支出售,严重扰乱了岑溪的正常卷烟经营秩序。接到移送案件线索,岑溪市公安局经过初步侦查,证实岑溪市烟草专卖局所移送的案件线索属实后,遂进行立案侦查,并从经侦大队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与岑溪市烟草专卖局的执法人员联合开展侦查工作。
经侦查,发现市面上出售的无注册商标散装烟支,是一个广西平南籍的男子赖某良贩卖给岑溪市的烟贩子,再由烟贩子销售给岑溪市的消费者的。随后,专案组民警和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顺藤摸瓜,经过连续三个多月的缜密侦查,发现这些无注册商标的散装烟支是广西平南籍的黄某健、李某夫妇非法生产并销售给赖某良的。
在基本弄清了这批无注册商标的散装烟支的生产销售情况后,岑溪市公安局专案组民警及岑溪市烟草专卖局的执法人员认为收网时机已经成熟,遂于今年7月8日在岑溪和平南同时开展收网行动,先后在广西平南县公安局、烟草局的大力协助下,成功将非法生产、制售无注册商标散装烟支的犯罪嫌疑人黄某健、李某夫妇及黄某亮、赖某良等四人抓获,并查获一批无注册商标散装烟支、烟叶、烟丝及生产制作工具等物品。7月9日,专案组民警及岑溪市烟草专卖局的执法人员“再下一城”,对犯罪嫌疑人赖某良的五个下线进行抓捕,并查获散装烟支130斤共89700支。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黄某健、李某夫妇供述,夫妻两人在宾阳县购买一台卷烟机,并聘请宾阳县的两名师父,在平南县丹竹镇租用了一幢两层的房屋作为生产窝点,开始非法生产散装烟支。然后,将非法生产的散装烟支销售给黄某亮,黄某亮又将非法生产的散装烟支再贩卖给赖某良等人。赖某良将非法生产的散装烟支运输到岑溪后,销售给岑溪的不法烟贩,从中牟取暴利。
根据抓获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及缴获账本记录的销售情况,经公安机关核算,该案案值已超过一千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