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抓烟游戏”在永川悄然出现,一些商铺将“抓烟机”摆在了门口,吸引顾客驻足玩耍,与此同时,市民们则质疑:“抓烟机”是否涉嫌违法?
成功率低
仍吸引不少人来抓
记者在新区某地段发现,一家商店门口摆放着一台2米高左右的方形柜式机器。外形与常见的“娃娃机”相似,但透明的箱体内除了四周整齐地摆放了一圈毛绒玩具之外,在中心位置全是香烟。
香烟中大多是5元一包的“宏声”,也夹杂着一些“朝天门”、“龙凤呈祥”,价格相对便宜的香烟都用白色塑料烟夹环绕一圈,而较贵的“黄天子”只在烟盒的一侧绑上一小块塑料板。
在透明箱体内部上方,有一只悬挂着的“铁爪子”,玩家只要投入一元硬币,通过机器外面的遥控手柄操纵爪子前后左右移动,爪子开合,再将抓取到的香烟投入到旁边与外界相通的“洞口”,就可以成功获取香烟。
记者来到这台机器边时,一名大约二十几岁的男子已玩了一段时间。他紧盯着箱内的“天子”香烟,一次次的投入硬币,一次又一次的失败。“我已经试了十几次了,一包都没有抓到,这个爪子松垮垮的,点都不好抓。”男子说。
据了解,“抓烟机”受到很多年轻人的欢迎,甚至还吸引了一些未成年人,他们大多是受“1元抽上好香烟”的诱惑。有市民认为:“这玩起来感觉像是在赌博,里面存在猫腻,玩家很难有赚,但是一旦玩起来,就会停不下来,因为越是折本就越不甘心。”
属违法经营
“抓烟游戏”涉嫌赌博
针对这一现象,记者了解到,按照《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规定,禁止以可直接选取烟草制品的任何方式,例如售货架等出售烟草制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利用自动售货机销售烟草制品。
而“抓烟机”具有自动售卖机属性,这种销售方式无法区分购买卷烟的主体,不利于保护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且由于“抓烟机”经营者大多没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多为暗中经营,大量假、私、非烟充斥其中,扰乱了卷烟市场正常的经营秩序,更侵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抓烟机”具有“以小博大”的赌博性质,且经营者可对抓烟机自行设定难度,因而还具有很大的欺诈性。按照文化部等七部委局关于电子经营场所专项治理的行动方案通知,“抓烟机”被列入赌博机的一种。
近日,永川区烟草专卖局集中开展了针对“抓烟机”的集中专项整治活动,有效遏制了其蔓延趋势。记者再次来到上述区域商店时发现,门口的“抓烟机”已被搬离。
下一步区烟草专卖局还将在严厉打击“抓烟机”违法行为的基础上,加强后续检查跟踪,杜绝与“捉烟”类似的各类违法行为,敬请广大群众积极支持整治行动,举报涉烟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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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未成年保护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重庆市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经营总额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并处没收违法经营的烟草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