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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局与省邮政管理局联合建立寄递渠道涉烟违法行为监管协作机制

2015-11-19 webnews 2004阅读
为进一步加大对寄递渠道涉烟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规范全省邮政、快递企业经营行为和烟草市场经营秩序,近期,辽宁省烟草专卖局与省邮政管理局建立联合协作机制,联名下发了《关于联合建立寄递渠道涉烟违法行为监管协作机制的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加大对寄递渠道涉烟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规范全省邮政、快递企业经营行为和烟草市场经营秩序,近期,辽宁省烟草专卖局与省邮政管理局建立联合协作机制,联名下发了《关于联合建立寄递渠道涉烟违法行为监管协作机制的指导意见》。

《意见》明确了四项主要联合协作内容: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寄递渠道涉烟违法行为的日常监管和查处力度。二是加大联合执法工作力度,每年至少开展1次针对本辖区邮政、快递企业的联合检查,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适时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三是相互配合、协助对寄递渠道涉烟违法行为的检查和调查,协同做好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共同推动联合机制发挥实效。四是建立联合办案、案件移送等制度,互通信息线索,做好执法衔接,及移交案件。

《意见》要求各地烟草、邮政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作机制,强化沟通配合。同时,要认真将工作计划、联席会议召开情况、制度建设落实情况、联合行动开展情况、重大典型案例、工作总结等相关信息上报联合监管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辽宁省局通过与邮政管理部门联合开展对全省寄递渠道违法寄递烟草专卖品行为的监管,有效形成了监管合力,切实提升了全省烟草市场综合治理水平,营造出了良好的卷烟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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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辽宁省烟草专卖局办公室

辽宁省烟草专卖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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